02.14.07
Posted in 诗歌 at 10:46 pm by 若水
越人歌
楚鄂君子脩者,乘青翰之舟,張翠羽之蓋,榜栧。越人悅之,櫂檝而越歌以感,鄂君歡然,舉繡被而覆之。其辭曰:
- 今夕何夕兮 搴舟中流
- 今日何日兮 得與王子同舟
- 蒙羞被好兮 不訾詬恥
- 心幾頑而不絕兮 得知王子
-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悅君兮君不知
《越人歌》, 相传为第一首译诗,出于《说苑》, 后记载于《玉台新咏》,相传记载了一了一美好动人的故事:春秋楚国一公子鄂君子皙泛舟河中,打桨的越女爱慕他,用越语唱了一首歌,鄂君请人用楚语译出,就是这一首美丽的情诗:鄂君在听懂了这首歌,明白了越女的心之后,就微笑着把她带回去了。但诗原本的气氛却是寂寞悲怆的,就如谭盾为此歌配乐所表达的一样。越女摆船,与王子同舟,蒙羞与她的爱意,爱慕王子却无法将她的心情传达。“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不正是表达了这种无奈,这种悲哀吗?
Translation:
Song of the Yue
What evening is this evening?
Pulling my ferry in the middle of the river–
What day is today?
How fortunate! the prince is with me on the ferry.
Feeling shy of my passion,
I disregarded my shame.
My stubborn heart beats without end
To have the prince to love.
Mountains have their woods as woods have their twigs
How I love you! But my love you shall never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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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诗歌 at 8:42 am by 若水
上邪曲
上邪!
我欲與君相知,
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
江水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與君絕。
“铙歌”见于《乐府诗集》中的《鼓吹曲辞》,相传为汉乐府之一部分,又称“短箫饶歌”,应有配乐。大多因字多讹误而尤其难读,“上邪”则相对而言文从字顺。大意为:啊,上天!我愿意与你相爱,永远也不决断。直到山都没有了丘陵,江水都枯竭了,冬天雷声震震,夏天下起了暴雪,天和地都合在了一起,我才敢与你断绝!此曲通过了对自然夸张地手法,而表达了吟诗人的感情。一种比较常见的解释是吟诗人为一女子,对天发誓而痴迷与对她知心人的爱情。但我认为,“上邪!”除了能被解释成一种祷告外,也可以被理解成吟诗人直接对话的对象。这首铙歌未必是一女子爱情的表现,而可能是一个虔诚祭天者对天直接的感叹,面对面地表达出天人不可分离的思想。
以下是我的翻译:
O Heaven!
O Heaven!
How I wish thy love
Forever with neither end nor decay.
Until mountains flatten their slopes,
Rivers depletes,
Thunder rumbles in winter,
Blizzard howls in summer,
And Heaven joins with Earth,
Shall I dare to break with thee.
在情人节这天,仅以此翻译献给热恋的朋友们,愿爱情长命无绝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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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07
Posted in 诗歌 at 12:56 am by 若水
古詩十九首 之二
青青河畔草
鬱鬱園中柳
盈盈樓上女
皎皎當窗牖
娥娥紅粉妝
纖纖出素手
昔為倡家女
今為蕩子婦
蕩子行不歸
空床難獨守
青青河畔草为古诗十九首之二,见于梁·萧统《文选》。诗分为三节:前两句“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为第一节,借景以示描述之季节以及一生气焕发之气氛,也可以理解为吟诗人从河边进入了柳园。之后四句为第二节,也是本诗隐晦不伦之事之所在。吟诗人眺望至某栋阁楼上一俊俏女郎,站在窗前,面带红粉妆,并且象征性地将“素手”伸出了窗外。在此节“窗”可以理解为“礼”的象征性界限。女子都身在楼中,与吟诗人隔绝:而唯一能突破隔绝点的则是窗户——吟诗人身在楼下,能通过窗户眺望女子。而“芊芊出素手”则可能象征女子自己主动地做出不守本分之事,隐晦地向吟诗人求欢。第三节则为对女子当前状况的说明:她原本出生于艺人之家,如今嫁给了一个游荡在外的男子,最终导致了“空床独难守”的结局,又一次应征了第二节所暗指的不伦之举。“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北堂书钞》与《初学记》记摘为“自云倡家女,嫁为荡子妇”,将第三节转换成了女子的自悼,更融洽的连接上了最后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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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人文 at 12:01 am by 若水
今天课堂讨论时田晓菲教授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自然与社会而者作为概念来说的前后关系是什么?最直观的答案是先有自然后有社会:从历史的角度来说社会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人类是在自然中建立起团体氏族、最终进化成社会的。但是,从“概念”的角度来说,自然确是在有了社会后才存在的。原本并没有什么社会与自然的区别;只有在“社会”的概念出现之后,人才有可能拿一“社会之外”的概念作为比较,并称之为“自然”。也就是说,我们概念中的“自然”亦非自然,仅仅是我们自己对比和创造出之人工概念而已。
这种“社会”与“自然”的对比可见于文艺复兴左右的欧洲文学和思想界。当时的欧洲思想界,作为“社会”的代表,已古文明为基础假象出了一个所谓的“自然状态”,名曰人类之“黄金时代”,并试图在其余非西方文明中找到能代表这种“自然状态”的例子。与主流思潮相仿,蒙田在其随笔中写到了对印第安文明作为“自然野人”的种种经过理想化之事迹。莎翁亦在《暴风雨》中发表了类似看法。
对于文学来说,此对比印证了“复杂”与“朴素”此二概念之关系。只有在与前者的对比下后者的概念才能产生。陆机的拟古诗十九首与原本的古诗十九首相比为刻意复杂化的作品。但是它作为“复杂”的概念却得早于古诗十九首“朴素”的概念。有了前者才能有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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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07
Posted in 杂谈 at 4:33 pm by 若水
谚语有言,人生只有二事不可避免:死亡与纳税。前几日在燕京学社与杜维明读《孟子》他问道生命不可避免之事是我有意开个玩笑,便将此谚语重复了一遍。虽说本意只是开开玩笑,但我觉得这句话还是挺有道理的:死亡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必须面对的现实,而纳税则是在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系统下他作为集体一分子为了集体的组织与继续存在的义务。不巧,没想到今天Newsweek的column就多了一篇Allan Sloan写得与这个题目相反的文章,名曰:“Death Is Inevitable. Taxes? May Be Not.” 作者提出,与其通过购买股份,公司在合并时可以通过现金交易来合法避税。但是长远来看结果还是一样:政府会用不同的办法来收回应缴的税务。如Sloan所说:
“Typically, these deals work by having the buyer and seller split the tax savings. The buyer pays a higher price than it would have paid in a stock deal, but more than offsets that cost by paying lower taxes. The seller’s taxes are higher than in a stock sale, but it still comes out ahead because of the higher price it g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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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时事 at 8:17 am by 若水
今日有幸与朋友一起参加哈佛亚洲商业论坛(Harvard Asia Business Conference),受浅不小。因个人时间原因,最后只去了一个座谈小组和晚上的鸡尾酒会。座谈小组是有关科技与创新的,有Tony Saich主办,请来了新加坡、中国、驻中国的美国风险投资和印度的商人作为代表。其中最有意思的是做金沙江创业投资的Richard Lim。他的公司常驻北京,是硅谷Mayfield风险投资的中国部分。Lim先生提及了中国高科技公司近年来在美国市场IPO得到的成功,并同时说明了在中国的网络市场,外资公司往往无法获得预计的成功。哪怕外资公司收购了一度成功的公司,事实证明他们的业绩往往会下降。好比,3721曾经是中国第二大的网络搜索引擎,被收购后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市场占有率,变得微不足道。Lim先生总结了4点外资网络公司在中国失败的原因:一是产品决策多在美国决定,二是开发小组往往在中国以外,三是此类公司会从美国派遣经理去管理中国市场,而没有用上了解地方情况的管理人员,四也是最重要的是网络服务器经常在中国以外,从国内访问极不方便,甚至在特别情况下(例如十二月底的台湾海底地震)还会完全无法访问。保持着这种态度,外资公司不可能了解中国国内的行情获得成功。
我个人认为可能更重要的是美国和中国网络使用所根本上的区别。对美国网民而言,网络是一种工具,一种正常生活必要的延续。美国人用网络来管理账户、购买生活物品等,故他们的网站以使用间接为榜样。另一方面,中国网民使用的网络还无法成为现实生活的延续,很多技术上跟得上的却因为金融市场等其余因素不成熟而无法实现。这样子网络就成为了一个独立于生活的自成个体,替用户离开生活中的总总不快。既然这样,那么中国网站相对实用性而言更重视花哨的包装和网站的图形、视觉效果。这种根本性的区别导致了中国和美国高科技公司在网络领域上的差别。美国公司更喜欢将自己成功的例子搬入中国,却万万没想到中国对网络的定义和需求不一样。可能这也是解释美国外资公司在投资中国网络公司或与中国本土网络公司无法成功的理由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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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07
Posted in 时事 at 8:47 am by 若水
哈佛校报The Crimson昨天汇报,如果不出意外,Radcliff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的院长,研究美国内战的历史教授Drew Gilpin Faust将成为建校371年来第一位女校长。这个尊重了传统多年的老学院最终也在普林斯顿、宾夕法尼亚大学之后跟上了“女校长风”,显示出了学术派的激进一面。看样子,这样下去2年之后美国真的会多出一位女总统,而我们的克林顿先生也将终于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先生”。这么说来左派的各位同志们估计只会在选上了一位离婚多次的变性同性恋才会罢休。世界嘛,总会发展的,什么传统啊,礼节啊,都没法和“改变”的潮流相比及。
前文太过偏激。我对选了一女校长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意见,只是想借此发泄一下,并且试图为前校长Lawrence Summers先生平反。前校长是一位有思想去考虑并同时有魄力去实施的课改提倡者。他不顾顽固派各大院系自私的反对(这些院系的教授只愿意花时间做自己的研究并教一些与他们研究相关的课而不愿意真正投入本科生的基础教育),强硬地开展了课改和哈佛五十年扩张计划。前校长是一个直爽的人,很自信、很坚定,不会因为别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的言论,并为此招来了不少敌对者。他如实地汇报了“女性科学家数量不及男性”的情况,却因此被抓住了把柄,被那些顽固派利用挂上了“性别歧视”的沙文主义者之恶名。此事件成为了顽固派对付前校长的工具。在顽固派和理事会(the Harvard Corporation,或者用它巧妙的名字说交the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University)的压力下,Summers只能被迫辞职。他最终也只能给校改和扩张计划铺路,成为了学校改革的牺牲品,无法享受自己努力的成果。不过,理事会的决策确实明智:首先利用一空想家设计好了框架,再利用一深受各大院系欢迎的女性现实主义者来开拓这片新土,可谓是绝配了。自然,最遗憾的是被当作棋子用完即甩的前校长以及我们这些有志却没实力改变那些我们自己看不惯事情的学生。学校,就如世界上很多其余的领域一样,也可以说是政治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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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07
Posted in 人文 at 7:01 am by 若水
今日社会理论课讨论马克思·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旨在分析韦伯所解释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密切联系。首先,韦伯研究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精神”,而不是“资本主义”。后者的萌芽早在中世纪后期即可在欧洲诸独立城邦中找出,而前者则指的是一种对现实的世界不怀有一种出世之心,并且努力工作的“现世禁欲主义”。韦伯认为这种精神能出现在西方社会,而没有出现在中国、印度和亚非各国的原因之一是宗教改革为欧洲带来了一种堪称为“新教伦理”的精神。马丁·路德在翻译《圣经》时提出了一个新颖的概念,名为“召唤”(calling)。具体的说,是神对每个人做为一个个体的召唤,指引个体去通过自己的力量了解圣经,相信神,并通过对心灵中“无形的教堂”之建立以赞美神的伟大。 随后,约翰·凯尔文又在凯尔文派中强调了基督教宿命论之概念:一个人是否会受神谴责而坠入地狱,或得到宽容而进入天堂得到永久的生命是神钦定了的,没有机会通过做好事或其余的方法来补救——大部分人的命运无法逃离永恒受难,而只有极少一部份人才会得到救赎。对信徒来说此学说是不幸的。没有人能确认他就是被选择的少部分人,只能在忧虑和恐惧中苟且偷生,一刻都不敢真正的体验生命本身的价值。所以凯尔文派新教所要面对的是一种能引开恐惧的方法:而清教徒巴克斯特则提供了答案。与其让信徒在忧虑中度日,他提倡他们回归到现实世界的工作中去,去争取更多的财富。能工作的本领是神给的礼物,而财富本身亦是如此:如果神让人得到财富,他一定是有原因的。工作是一种召唤,它的结果使人能通过自己的双手来在现世体现和赞美神的伟大。当然,工作所得到的财富并不是用来享受的——享乐是罪恶的。所以,信徒只能把得到的财富从新投资到工作中去,继续努力工作,换来更多的财富。就是如此,新教通过两次转变后造就了一”现世禁欲主义“。而这种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之端则为恐惧。恐惧是一种不安全感,一种竞争心所造的动力源泉。不是因为我为了什么别的才去工作,而是我害怕自己不做,别人做了,能进天堂,而自己去可能要面对的是不朽的炼狱。当这种精神已经深入并成为了资本主义精神的一部分,没有“神”的参与召唤也是无法避免的。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留给个体任何选择:他可以卖力高效率地工作,也可以在家坐吃三空。工作的理由是对失去工作的恐惧,也是一种个体自行定义的”召唤“。
如果说恐惧作为新教伦理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支柱的话,那么儒家伦理是否也能用来解释一个人不懈努力地工作之行为?我觉得儒家伦理不仅可以达到这点,并且它比新教伦理更有力度。新教伦理的恐惧是消极的,强迫个体参与工作的岗位。而对于儒家来说,努力工作的精神是修身的一部分。我们工作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而是为了使自己有朝一日可能成为圣人:这种工作带来的纪律性是修身不可或缺的。对一个儒士来说,至关重要为三:道,学,政。道是正确的道路,是天道,是形而上学的结论。学是个人对知识的探求,是对性与天的了解与实践,是为己而学。而政则是道与学的现实化产物,是儒士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儒家伦理解释努力工作(资本主义精神)为一种人出自内在的精神;它的内在目标是道,背后支持是学,而外在体现是政。由此可见,儒家的资本主义精神是一种内在的召唤,一种人自我完美为了“得道”成为圣人的积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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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07
Posted in 人文 at 8:11 am by 若水
今日在杜维明教授的“儒家伦理学”课上讨论《论语》,提出了两点疑难:
一、《论语·雍也》道: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从这则的出发点来看,孔子刻意地将“知者”和“仁者”二者区分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个体存在。知者为有智慧之人,而仁者乃仁义之君子。二者并不应有矛盾——知者和仁者不应是二相互排除之识别。但此章却刻意置二者貌似对立之营——“水”对于“山”、“动”对于“静”、“乐”对于“寿”——不知目的何在?难道仁者就不能是知者,知者就不能使仁者吗?杜教授回答说,二者并不是对立的,而只是适应不同样的人之不同“道路”。如果一个人好“水”,好“动”,好“乐”,则有质为知者;而如果有一个人好“山”,好“静”,向往”寿“,则有仁者之质。也就是说,如果想要了解孔子之学,不可用一种西方思维提倡的二元论角度来理解。与其把”思想——身体“、“神圣——亵渎”给区分开来,更应该用一种整体的观点来同时接受二者,就如一和谐的阴阳图一样,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二、《论语·泰伯》记载:子曰:民可使用之,不可使知之。
这句话的意思首次接触容易解释成以下:可以去指导和利用民众(用,可施也——《说文》),却不能让民众得到知识。而儒学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学”,讲究的是每个人都探索知识,了解天道,以成君子。这段岂不是与儒家学说相反,而更像是黄老无为愚民之道?梁任公为了解决此矛盾,将问题归根于标点符号错位,并将此章重建为:子曰:民可,使用之,不可,使知之。也就是说,如果民众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知识和道德水平,君子即可放心用之,而尚未达到这种水平,君子则需让他们学到知识,故使知之。杜教授认为任公此举过为牵强,也无甚必要。建立在标点符号不变的基础上,他建议如此来读此章:对于一个领导人来说,他是可以指挥民众,根据情况最佳的分配劳动力的,从而“使用之”。另一方面,领导人则没有办法强加学与民众,故”不可使知之”:学习和获得知识必须是一个个体自己的选择和过程,而不可强行灌输之。故云“为己而学”也。如此看来,“不可使知之”有别于黄老无为愚民之道。在这里领导人并不有意主动地去让民众变得愚昧,而只是朴实地接受现实状况,并不刻意勉强履行不可求之事。
三、圣
圣的繁体字是“聖”:上为耳和口,下为王。即使说,圣人就是一个有能力听天下事、并肯定自己观点、行王道的凡人。可惜简化“聖”为“圣”后则无法了解到此字的由来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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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07
Posted in 杂谈 at 8:56 am by 若水
近日虽工作甚忙,却有感于世间万物,故立“若水堂杂谈” 此栏以表余之所见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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