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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十年 Decennis &#187; 文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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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Sapere Aude</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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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若将织文比裁锦，君衣无处不调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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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8 Jul 2008 16:36:36 +0000</pubDate>
		<dc:creator>浥尘</dc:creator>
				<category><![CDATA[学术]]></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化]]></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杂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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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较之《纽约客》，白先勇的《台北人》一集，手法更是纯熟老辣，实为短篇小说集之中的上品，值得细细品咂，并为之精妙之处击节叫好。 
花城出版社的本子，还附有欧阳子所著的《王谢堂前的燕子》一篇评论，对《台北人》之中的每一篇都加以探索品评。其文字之洗练、见解之深刻，实为我所不能及，读来大有感触。虽然个别论点不免有牵强或粗糙之陋，却难掩其瑜，无怪乎作者会欣欣然收于集中，共为一大观也。我本来也想在《台北人》中择其二三，详加评析，与友共赏，无奈美玉于前，续貂之行似无甚益处，只得作罢，随便说两句杂感算了。 
我读小说，于文字最是挑剔。上品小说，如同上等旗袍，必然裁剪得当，是一个字都不会多、一个字也不能少的。这炼字的功夫绝非一夕可成，而是要古文白话共举，读书写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方能臻此化境。短了这功夫，再精彩的情节安排、人物刻画，总免不得捉襟见肘或是松松垮垮，缺了那种雍容典雅的气度，扭扭捏捏地显出了小家子气。是故文坛上一些久有盛名的大家，远如冰心、曹禺甚至张爱玲，近如王安忆、写《檀香刑》的莫言以及写《兄弟》的余华，都流于繁复冗长。 
冰心、曹禺不应苛责，毕竟白话文尚为新创，他们的写作受了太多欧化语言的影响，应当作为一种尝试而不是成品来阅读。看待婴儿期的白话文创作，应赞赏其大胆改革之精神，而不应执著于它形式上的不够精美。而张爱玲则是被自己华美的文字迷住了：好一块精妙无双的湘绣！左看右看，本该冷酷无情的剪刀下还是做了保留。绣工美则美矣，整体看来却总是有些游离和拖沓。王安忆虽然否认自己在艺术上与张爱玲的承继关系，但文字上看来，确是将张派文艺那种华美的拖沓继续发挥，大段大段的抒情不必要地拖缓了文字节奏，在较不著名的几个中篇（譬如“三恋”）中最为明显，而在《启蒙时代》中略有改善。莫言的《红高粱》还算简练，而《檀香刑》中他也许是因为尝试使用了“猫腔”这种地方戏曲的唱腔作为叙述形式，不加约束的铺陈使得小说失去了简约的美和克制的力度。余华的作品本来有着扣人心弦的节奏和刻画入骨的文字，炼字的功夫也让人叹服。谁能谁知《兄弟》一书中我却全然找不到从前那种阴沉压抑、令人惊悚的讲述，代之以浑浑噩噩疯疯傻傻以及把肉麻当有趣。对这种令人痛心的“大突破”、“大转折”，我除了真心希望真如几位教授所言，这种文字是余华有意为之来抗议我们所处的这个腐败溃烂的时代（虽然我觉得这解释太后现代也太离题万里了），无法做出其他的评价。 
读到《台北人》的文字，真是有一种“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的感慨。甚至特意放慢了阅读速度，好酒慢慢呷。若将织文比裁锦，君衣无处不调匀。只有用这样精巧的文字妆点成的小说，才是真正的绝代佳人，转身亭亭而去，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台北人》中推荐几篇为诸君细读：《游园惊梦》、《永远的尹雪艳》、《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思旧赋》、《一把青》、《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其中《游园惊梦》当为第一：唱腔与叙述的糅合、幻觉与现实的穿插、明场与暗场的过渡，无一不清晰自然。十来个主要人物，无论是出场了的还是只存在于想象和记忆中的，全都交代得全须全尾、活灵活现。在一个不过半个时辰的场景中，把一个横跨了二十年、从南京演到台北的故事通过多个场景的重叠交叉演绎得惊心动魄又留有余地，整篇一气呵成，文采斐然。其实不过是一个昔日南京的同门戏子、今日台北的官太太们重聚首、开宴席外加票昆曲的故事，说浅白也浅白，说深邃却也深不见底。这种宴会，几乎类似于今日的同学聚会，但却略有不同：首先当年蓝田玉、桂枝香、月月红和天辣椒这些女子进了得月台唱戏，和上学就有本质的不同，其最终的“目的”（虽然不一定明言直道）都是嫁入豪门、修成正果，这种竞争的残酷可以使有的人不顾礼义廉耻、无视人伦亲情；而这风月场上的男人，从来就不懂得“忠诚”二字：只要有个更年轻更漂亮更风骚的去勾缠他们，他们随时可以退下已下好的媒定，将未过门的新娘一脚踢开。因此戏子们的同门倾轧就带了更多卖弄风情、献媚争宠的成分，这种聚会也是世俗的、风情的，充满了诱惑与抗拒、圈套和猎物，每个人都在志得意满地（或者至少装作志得意满地）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身上的炫目穿戴是在展示未出场的夫君有多么显赫以及自己有多么受宠，而带来的年轻副官则是她们更加得意的战利品，是对她们无边魅力的最好佐证——却又都在小心翼翼地防范着别人对于她们战利品（往往是副官情人）的无情掠夺。这种聚会对于年华半老、丧夫失势的女主角，不消说是残忍而令她痛苦伤感的，但这种痛苦伤感于内是五内俱煎，对外却是克制的、古雅的，而这古风古韵中，正透出了属于那个已经消逝的贵族时代的一种清高。白先勇特殊的家世背景以及学贯中西的文化底蕴决定了他对于这种题材的独到把握：越是上流社会暗藏机锋的谈笑，越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大场面，他便写得越是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不是红楼，胜似红楼。 
后面的还没写完，今天太晚了，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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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较之《纽约客》，白先勇的《台北人》一集，手法更是纯熟老辣，实为短篇小说集之中的上品，值得细细品咂，并为之精妙之处击节叫好。 </p>
<p>花城出版社的本子，还附有欧阳子所著的《王谢堂前的燕子》一篇评论，对《台北人》之中的每一篇都加以探索品评。其文字之洗练、见解之深刻，实为我所不能及，读来大有感触。虽然个别论点不免有牵强或粗糙之陋，却难掩其瑜，无怪乎作者会欣欣然收于集中，共为一大观也。我本来也想在《台北人》中择其二三，详加评析，与友共赏，无奈美玉于前，续貂之行似无甚益处，只得作罢，随便说两句杂感算了。 </p>
<p>我读小说，于文字最是挑剔。上品小说，如同上等旗袍，必然裁剪得当，是一个字都不会多、一个字也不能少的。这炼字的功夫绝非一夕可成，而是要古文白话共举，读书写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方能臻此化境。短了这功夫，再精彩的情节安排、人物刻画，总免不得捉襟见肘或是松松垮垮，缺了那种雍容典雅的气度，扭扭捏捏地显出了小家子气。是故文坛上一些久有盛名的大家，远如冰心、曹禺甚至张爱玲，近如王安忆、写《檀香刑》的莫言以及写《兄弟》的余华，都流于繁复冗长。 </p>
<p>冰心、曹禺不应苛责，毕竟白话文尚为新创，他们的写作受了太多欧化语言的影响，应当作为一种尝试而不是成品来阅读。看待婴儿期的白话文创作，应赞赏其大胆改革之精神，而不应执著于它形式上的不够精美。而张爱玲则是被自己华美的文字迷住了：好一块精妙无双的湘绣！左看右看，本该冷酷无情的剪刀下还是做了保留。绣工美则美矣，整体看来却总是有些游离和拖沓。王安忆虽然否认自己在艺术上与张爱玲的承继关系，但文字上看来，确是将张派文艺那种华美的拖沓继续发挥，大段大段的抒情不必要地拖缓了文字节奏，在较不著名的几个中篇（譬如“三恋”）中最为明显，而在《启蒙时代》中略有改善。莫言的《红高粱》还算简练，而《檀香刑》中他也许是因为尝试使用了“猫腔”这种地方戏曲的唱腔作为叙述形式，不加约束的铺陈使得小说失去了简约的美和克制的力度。余华的作品本来有着扣人心弦的节奏和刻画入骨的文字，炼字的功夫也让人叹服。谁能谁知《兄弟》一书中我却全然找不到从前那种阴沉压抑、令人惊悚的讲述，代之以浑浑噩噩疯疯傻傻以及把肉麻当有趣。对这种令人痛心的“大突破”、“大转折”，我除了真心希望真如几位教授所言，这种文字是余华有意为之来抗议我们所处的这个腐败溃烂的时代（虽然我觉得这解释太后现代也太离题万里了），无法做出其他的评价。 </p>
<p>读到《台北人》的文字，真是有一种“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的感慨。甚至特意放慢了阅读速度，好酒慢慢呷。若将织文比裁锦，君衣无处不调匀。只有用这样精巧的文字妆点成的小说，才是真正的绝代佳人，转身亭亭而去，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p>
<p>《台北人》中推荐几篇为诸君细读：《游园惊梦》、《永远的尹雪艳》、《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思旧赋》、《一把青》、《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其中《游园惊梦》当为第一：唱腔与叙述的糅合、幻觉与现实的穿插、明场与暗场的过渡，无一不清晰自然。十来个主要人物，无论是出场了的还是只存在于想象和记忆中的，全都交代得全须全尾、活灵活现。在一个不过半个时辰的场景中，把一个横跨了二十年、从南京演到台北的故事通过多个场景的重叠交叉演绎得惊心动魄又留有余地，整篇一气呵成，文采斐然。其实不过是一个昔日南京的同门戏子、今日台北的官太太们重聚首、开宴席外加票昆曲的故事，说浅白也浅白，说深邃却也深不见底。这种宴会，几乎类似于今日的同学聚会，但却略有不同：首先当年蓝田玉、桂枝香、月月红和天辣椒这些女子进了得月台唱戏，和上学就有本质的不同，其最终的“目的”（虽然不一定明言直道）都是嫁入豪门、修成正果，这种竞争的残酷可以使有的人不顾礼义廉耻、无视人伦亲情；而这风月场上的男人，从来就不懂得“忠诚”二字：只要有个更年轻更漂亮更风骚的去勾缠他们，他们随时可以退下已下好的媒定，将未过门的新娘一脚踢开。因此戏子们的同门倾轧就带了更多卖弄风情、献媚争宠的成分，这种聚会也是世俗的、风情的，充满了诱惑与抗拒、圈套和猎物，每个人都在志得意满地（或者至少装作志得意满地）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身上的炫目穿戴是在展示未出场的夫君有多么显赫以及自己有多么受宠，而带来的年轻副官则是她们更加得意的战利品，是对她们无边魅力的最好佐证——却又都在小心翼翼地防范着别人对于她们战利品（往往是副官情人）的无情掠夺。这种聚会对于年华半老、丧夫失势的女主角，不消说是残忍而令她痛苦伤感的，但这种痛苦伤感于内是五内俱煎，对外却是克制的、古雅的，而这古风古韵中，正透出了属于那个已经消逝的贵族时代的一种清高。白先勇特殊的家世背景以及学贯中西的文化底蕴决定了他对于这种题材的独到把握：越是上流社会暗藏机锋的谈笑，越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大场面，他便写得越是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不是红楼，胜似红楼。 </p>
<p>后面的还没写完，今天太晚了，以后再说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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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旧诗匣]思凡</title>
		<link>http://decennis.com/blog/2008/03/10/%e6%97%a7%e8%af%97%e5%8c%a3%e6%80%9d%e5%87%a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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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Mar 2008 17:48:10 +0000</pubDate>
		<dc:creator>浥尘</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文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诗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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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05年的旧作，写一首名为《思凡》的箜篌曲，附会成一个尼姑私逃出寺院的故事。与爱情无涉。与青春大概有关。
当时显然是应了学完《琵琶行》之后老师希望让大家以音入诗的景。
×××××××××××××××××××××××××××××××××××××××××××××××××××××××××
泠泠箜篌密密落，袅袅钟音絮絮吟。灯青懒看缁衣旧，枝红还数落英勤。
空门槛外人罕至，鼓瑟吹笙无嘉宾。钟钟鼓鼓颜易老，暮暮朝朝悔自频。
自悯泪化倾盆雨，伤心弦断箜篌琴。弦断音凝哀声在，百转千回诉愿殷。
梨花一枝感时泪，子归数啼动归心。弦弦急切珠玉迸，声声清越凤凰吟。
跨凤弄玉停箫蹙，霓裳杨妃侧耳颦。丝丝似诉富贵事，缕缕还念旧绣衾。
纵恋佛前清静地，仍愿凡间萦苦辛。抛却青袍罗裙挽，唇点胭脂鬓压金。
滴呖啼啭枝头闹，天光云影波色粼。寺檐渐远炊烟近，箜篌明澈钟鼓喑。
佳人已去风波定，绕梁余音犹琳琳。箜篌抚罢人皆叹，思凡一曲动苍旻。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05年的旧作，写一首名为《思凡》的箜篌曲，附会成一个尼姑私逃出寺院的故事。与爱情无涉。与青春大概有关。<br />
当时显然是应了学完《琵琶行》之后老师希望让大家以音入诗的景。<br />
×××××××××××××××××××××××××××××××××××××××××××××××××××××××××<br />
泠泠箜篌密密落，袅袅钟音絮絮吟。灯青懒看缁衣旧，枝红还数落英勤。<br />
空门槛外人罕至，鼓瑟吹笙无嘉宾。钟钟鼓鼓颜易老，暮暮朝朝悔自频。<br />
自悯泪化倾盆雨，伤心弦断箜篌琴。弦断音凝哀声在，百转千回诉愿殷。<br />
梨花一枝感时泪，子归数啼动归心。弦弦急切珠玉迸，声声清越凤凰吟。<br />
跨凤弄玉停箫蹙，霓裳杨妃侧耳颦。丝丝似诉富贵事，缕缕还念旧绣衾。<br />
纵恋佛前清静地，仍愿凡间萦苦辛。抛却青袍罗裙挽，唇点胭脂鬓压金。<br />
滴呖啼啭枝头闹，天光云影波色粼。寺檐渐远炊烟近，箜篌明澈钟鼓喑。<br />
佳人已去风波定，绕梁余音犹琳琳。箜篌抚罢人皆叹，思凡一曲动苍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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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非严肃文学批评]破阵乐与红舞鞋（余华《一九八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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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Mar 2008 17:46:04 +0000</pubDate>
		<dc:creator>浥尘</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文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杂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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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初识余华，是读那本鲜红封面的《活着》。默默无言中，“活着”这两个沉重的字，被岁月之犁压进一条条深沟里，来年结成沉甸甸的红高粱，粒粒看来皆是血。轻咬慢嚼，有甜丝丝的腥气。
很难把《活着》里的余华归为一个先锋派作家：张扬恣肆的语言，画面感强烈的叙事，字里行间作者淡淡的自鸣得意，以及那个不停咀嚼生活记忆的福贵老汉——怎么看怎么主流。对死亡的描写是俭省的、平静的。《活着》中的死亡，不可谓不荒诞：为营救当权者难产的妻子，抽血过多而死。然而，尽管死亡的设计是如此荒谬，作者对死亡的渲染却十分严肃。这种巧妙的暗讽，如同西服革履却穿了不同颜色的袜子，与有心人增一笑耳，先锋之名，恐不妥当。过于纯熟的手腕下，绘出的线条也许就失于圆滑。
然而《一九八六》里的余华，却是一个年轻的余华，锋芒毕露的余华，摇旗呐喊的余华。一个表情丰富不屑于掩饰的余华。
再说两句题外话。
写浩劫和伤痛的小说，往往喜欢写两种人。英雄和常人。都是走极端。英雄就是处处异象，弄潮时代，翻手为云覆手雨。常人就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一张间谍脸，掉进人堆都不见。写英雄是为了写波诡云谲史海沉浮之中，一个英雄如何迎风而立英姿飒爽，写常人却是为了写黑云压城之时，被毒害的内心是如何挣扎纠结扭曲——因此，越普通越正常的人，内心的旅程才越一波三折。
然而余华写的这个中学教师，当然不是英雄，“一个循规蹈矩的中学历史教师”而已；却更不是正常人。大学里便醉心于酷刑研究，埋首书卷、积累笔记，并不是常人所为，而明白无误地潜埋着一颗黑暗的种籽。特异的美学爱好，对暴力的向往，对罪与罚的执著……这个“循规蹈矩”的中学教师，在还是一个大学学生时候，内心的风暴便小有显露。
虽然这颗种籽的发芽，是在十年风暴之中。
中国传统上就有个很有趣的意象：阵。阵之所以伟大，在于其对于敌方军队的囚禁作用。既然有阵，就有破阵。《兰陵王破阵乐》，金石之声，今世再不闻也。
囚禁，是余华审美语汇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作茧自缚，为阵自困。因为害怕失去，中学教师囚禁了美——假以保护之名。他爱的妻子的美，本是个源于自由的意象：两只红蝴蝶驮着油黑的辫子在空中翩翩飞翔——却横遭了他的囚禁。妻子没有反对（在他的审美世界里，美的化身总因该是柔顺的，譬如走上刑场的囚徒，周身环绕着自我牺牲的光彩），从此与他一样禁足不出。
安全感是囚禁之举最初的意义，却也是囚禁之举最终的尴尬。妻子的确收获了虚假的安全感，但失去了自由的美，渐渐变得麻木。人渐渐成为木偶，不见了飞扬的灵动。这种虚假的安全感却未能欺骗他自己：身兼狱卒与囚徒二职的他，因为担心将从自己构建的牢笼走入别人构建的牢笼，总是惊怖异常。
终于，他的被捕结束了他的自我囚禁。然而被捕之后，等待他的又是囚禁。这一次的囚禁却是有终点的：通向审判，通向刑罚。
当红卫兵的脚步渐渐逼近的时候，他预感到自己将要领受的刑罚渐渐逼近。大踏步地，他将走上那一条自己已经千遭万遍幻想过的鲜血之路，作刀尖之舞，以生命为刑罚之美献祭。破阵！破阵！刑罚，将如九天之雷降临大地，终结压抑憋闷的囚禁之夜，让一场鲜血之雨荡涤世间万物，再无尘埃。也许是被记忆深处对于暴力美学的热爱所激动着，他变得兴奋异常，呐喊跳跃。红色的舞鞋，穿上便不停起舞，再不停歇。破阵！破阵！——竟无意间逃到了街上。
忽然“自由”了的他，并不愿意领受这一份“自由”——不知怎地，他又一次成功地把自己囚禁：囚禁在过去的时间里。记忆闪回，蝴蝶飞舞，一幕幕一重重，让他无法离开。这一次囚禁的是心魂，他永远无法解脱。这种囚禁与天地同寿，成为横亘在宇宙间的一个巨大的孤独。
不知不觉间，新的时代已经到来。曙光下没有他的位置：新的时代已经不接纳刑罚，不接纳囚禁，不接纳他的美学观，不接纳伤疤，不接纳鲜血——不接纳属于过去的他。
成为了不合时宜的疯子，他行走在白骨森森鲜血淋淋的世间，徒劳地寻找这一场囚禁的终点：刑罚。红舞鞋踏上刑场，他用脚丈量囚禁的长度。破阵，破阵！只有通过刑罚，囚犯才能解脱。献祭越是惨烈，解脱越是彻底。而他，有资格享受极品刑罚——他大学时代心心念念的中国酷刑。有了刑罚为囚禁封缄，囚禁才有了意义，有了荣光万丈。
琵琶继续乱弹。多骨少肉的音色，铮铮琮琮。
他，即使是沦为一个可怜的疯子，仍然实现了他对囚禁的抗争。而同时代的人，更多的却是选择了接受囚禁。妻子自不必说，屈服于他的囚禁，又反过来囚禁了她和他的女儿。千千万万个走过浩劫的家庭，为了能够沐浴在新的曙光中，不惜割断了与过去连接的脐带，而把自己囚禁在了没有历史感的现在，甘心成为不知从何来、向何去，坐以待毙的囚徒。
难道，这样的囚禁，便不可悲？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初识余华，是读那本鲜红封面的《活着》。默默无言中，“活着”这两个沉重的字，被岁月之犁压进一条条深沟里，来年结成沉甸甸的红高粱，粒粒看来皆是血。轻咬慢嚼，有甜丝丝的腥气。</p>
<p>很难把《活着》里的余华归为一个先锋派作家：张扬恣肆的语言，画面感强烈的叙事，字里行间作者淡淡的自鸣得意，以及那个不停咀嚼生活记忆的福贵老汉——怎么看怎么主流。对死亡的描写是俭省的、平静的。《活着》中的死亡，不可谓不荒诞：为营救当权者难产的妻子，抽血过多而死。然而，尽管死亡的设计是如此荒谬，作者对死亡的渲染却十分严肃。这种巧妙的暗讽，如同西服革履却穿了不同颜色的袜子，与有心人增一笑耳，先锋之名，恐不妥当。过于纯熟的手腕下，绘出的线条也许就失于圆滑。</p>
<p>然而《一九八六》里的余华，却是一个年轻的余华，锋芒毕露的余华，摇旗呐喊的余华。一个表情丰富不屑于掩饰的余华。</p>
<p>再说两句题外话。</p>
<p>写浩劫和伤痛的小说，往往喜欢写两种人。英雄和常人。都是走极端。英雄就是处处异象，弄潮时代，翻手为云覆手雨。常人就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一张间谍脸，掉进人堆都不见。写英雄是为了写波诡云谲史海沉浮之中，一个英雄如何迎风而立英姿飒爽，写常人却是为了写黑云压城之时，被毒害的内心是如何挣扎纠结扭曲——因此，越普通越正常的人，内心的旅程才越一波三折。</p>
<p>然而余华写的这个中学教师，当然不是英雄，“一个循规蹈矩的中学历史教师”而已；却更不是正常人。大学里便醉心于酷刑研究，埋首书卷、积累笔记，并不是常人所为，而明白无误地潜埋着一颗黑暗的种籽。特异的美学爱好，对暴力的向往，对罪与罚的执著……这个“循规蹈矩”的中学教师，在还是一个大学学生时候，内心的风暴便小有显露。</p>
<p>虽然这颗种籽的发芽，是在十年风暴之中。</p>
<p>中国传统上就有个很有趣的意象：阵。阵之所以伟大，在于其对于敌方军队的囚禁作用。既然有阵，就有破阵。《兰陵王破阵乐》，金石之声，今世再不闻也。</p>
<p>囚禁，是余华审美语汇中的一个组成部分。</p>
<p>作茧自缚，为阵自困。因为害怕失去，中学教师囚禁了美——假以保护之名。他爱的妻子的美，本是个源于自由的意象：两只红蝴蝶驮着油黑的辫子在空中翩翩飞翔——却横遭了他的囚禁。妻子没有反对（在他的审美世界里，美的化身总因该是柔顺的，譬如走上刑场的囚徒，周身环绕着自我牺牲的光彩），从此与他一样禁足不出。</p>
<p>安全感是囚禁之举最初的意义，却也是囚禁之举最终的尴尬。妻子的确收获了虚假的安全感，但失去了自由的美，渐渐变得麻木。人渐渐成为木偶，不见了飞扬的灵动。这种虚假的安全感却未能欺骗他自己：身兼狱卒与囚徒二职的他，因为担心将从自己构建的牢笼走入别人构建的牢笼，总是惊怖异常。</p>
<p>终于，他的被捕结束了他的自我囚禁。然而被捕之后，等待他的又是囚禁。这一次的囚禁却是有终点的：通向审判，通向刑罚。</p>
<p>当红卫兵的脚步渐渐逼近的时候，他预感到自己将要领受的刑罚渐渐逼近。大踏步地，他将走上那一条自己已经千遭万遍幻想过的鲜血之路，作刀尖之舞，以生命为刑罚之美献祭。破阵！破阵！刑罚，将如九天之雷降临大地，终结压抑憋闷的囚禁之夜，让一场鲜血之雨荡涤世间万物，再无尘埃。也许是被记忆深处对于暴力美学的热爱所激动着，他变得兴奋异常，呐喊跳跃。红色的舞鞋，穿上便不停起舞，再不停歇。破阵！破阵！——竟无意间逃到了街上。</p>
<p>忽然“自由”了的他，并不愿意领受这一份“自由”——不知怎地，他又一次成功地把自己囚禁：囚禁在过去的时间里。记忆闪回，蝴蝶飞舞，一幕幕一重重，让他无法离开。这一次囚禁的是心魂，他永远无法解脱。这种囚禁与天地同寿，成为横亘在宇宙间的一个巨大的孤独。</p>
<p>不知不觉间，新的时代已经到来。曙光下没有他的位置：新的时代已经不接纳刑罚，不接纳囚禁，不接纳他的美学观，不接纳伤疤，不接纳鲜血——不接纳属于过去的他。</p>
<p>成为了不合时宜的疯子，他行走在白骨森森鲜血淋淋的世间，徒劳地寻找这一场囚禁的终点：刑罚。红舞鞋踏上刑场，他用脚丈量囚禁的长度。破阵，破阵！只有通过刑罚，囚犯才能解脱。献祭越是惨烈，解脱越是彻底。而他，有资格享受极品刑罚——他大学时代心心念念的中国酷刑。有了刑罚为囚禁封缄，囚禁才有了意义，有了荣光万丈。</p>
<p>琵琶继续乱弹。多骨少肉的音色，铮铮琮琮。</p>
<p>他，即使是沦为一个可怜的疯子，仍然实现了他对囚禁的抗争。而同时代的人，更多的却是选择了接受囚禁。妻子自不必说，屈服于他的囚禁，又反过来囚禁了她和他的女儿。千千万万个走过浩劫的家庭，为了能够沐浴在新的曙光中，不惜割断了与过去连接的脐带，而把自己囚禁在了没有历史感的现在，甘心成为不知从何来、向何去，坐以待毙的囚徒。</p>
<p>难道，这样的囚禁，便不可悲？</p>
<p class="a2a_link"><a href="http://www.addtoany.com/?sitename=十年 Decennis&amp;siteurl=http://decennis.com/blog&amp;linkname=[非严肃文学批评]破阵乐与红舞鞋（余华《一九八六》）&amp;linkurl=http://decennis.com/blog/2008/03/10/%e9%9d%9e%e4%b8%a5%e8%82%83%e6%96%87%e5%ad%a6%e6%89%b9%e8%af%84%e7%a0%b4%e9%98%b5%e4%b9%90%e4%b8%8e%e7%ba%a2%e8%88%9e%e9%9e%8b%ef%bc%88%e4%bd%99%e5%8d%8e%e3%80%8a%e4%b8%80%e4%b9%9d%e5%85%ab%e5%85%ad/&amp;type=page"><img src="http://www.addtoany.com/bookmark.gif" width="91" height="17" border="0" title="Add to any service" alt="Add to any servic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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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题(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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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decennis.com/blog/2008/02/27/%e6%97%a0%e9%a2%98%e4%b8%8a/#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7 Feb 2008 00:21:31 +0000</pubDate>
		<dc:creator>若水</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文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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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现今这时节非常乱，非常乱。

这城里有个大哥，巨壮，膀大腰圆的，看谁不顺眼就抽谁。他有一兄弟，标准的铁哥们。原来这兄弟可是一街霸，后来减肥了，也压不动人了，就跟着大哥横行天下。要说这兄弟的水性那可是真棒，绝对的浪里白条。原来到处找电线秆子画地盘，后来没罩住，被几个小混混抢走了。

这兄弟原来有个死对头，天天掐。后来来了个耍把式的，把两人地盘全给抢了。于是两人叫上大哥抽了那耍把式的一顿，连给他扛大旗的那小流氓也打个半死。其实这小流氓早就想盖过那耍把式的和几个大哥，计划都制定好了，于是就忍着。

后来这死对头兄弟两个就变特好了，互相罩着。据说跟那耍把式的关系也不错了，因为他特诚恳道歉磕头了。

话说那小流氓住一小破平房，成天还搞点伪劣小商品。别说，做的特认真，卖的还挺火！他老觊觎边上那大破院子。虽说院子破，住的人还挺多，一大群乞丐。小流氓有一次偷偷爬进去占了院子一角，还拿一板砖威胁那群乞丐。那乞丐其实分两派，一派污衣，一派净衣，还一直不和。小流氓占的是那比较弱的污衣的地盘。净衣帮不仅不帮忙，还偷偷递砖头。后来污衣派出了个叫三毛的老丐，从净衣派老大那里偷学了点打狗阵，进行了改造，创出了自己的风格，在大哥的帮忙下恨抽了小流氓一顿。不过小流氓靠卖小商品赚了不少钱，就硬不承认错误。自给自足，小日子过得也不错。

那大哥后来打大破院边上的一群农民兄弟，眼见大破院那墙都要塌了。于是污衣兄弟们在毛哥的率领下翻过墙去打大哥。污衣派没别的，就是手下兄弟巨多，且一个个骂人技术一流。最后大哥双拳难敌四手，换了好几路拳术也没奏效。大哥被迫跟污衣兄弟在厕所门口定了“三八条约”。大哥不准跨过男、女厕中间的“三八线”。后来男厕那边却被净衣们接管了。

那小流氓在打架中负责存放大哥的口粮，于是偷偷吃了不少，还存起来好多。于是他一下成大流氓了。后来大哥虽然打输了，但挑拨几下，竟把净衣帮和几个小乞丐团收归了！那小流氓使劲吃，眼看要超大哥了，却一下得了慢性胃炎，还一直不好。

话说那污衣兄弟们虽然穷但却一直把要来的口粮分一部分给城南那帮天天卖唱R&#038;B的黑哥们们。于是那帮黑哥们门都特感激污衣帮。可这污衣帮中有几个身上泥比较少的老想单干，于是建了个小房子，任凭污衣帮怎么骂就是不出来。据说房子后面有一暗道，大哥常来送东西。

由于城里太乱了，于是众多大哥，流氓，混混，乞丐等等决定成立个兄弟会。于是从小混混中拽出个叫乱北的老头去当“教父”。不过为了维护几个大哥的权力，又要成立个什么“乱埋会”，出五个“常任埋尸官”。大哥当然是一个，他那跟班的也是，他跟班的兄弟也一样，被大哥收复的净衣帮自然也是。这第五个却在黑哥们们强烈的要求下落入污衣帮手里，他们也是唯一非大哥级别的埋尸官。没办法，谁让人家人占全城1/5呢~

不过现在那小流氓和一超生大院都都吵着要当埋尸官。据说乱北那老头已同意小流氓了。污衣帮的兄弟们传说要以不买小流氓的小商品为要挟。

唉，现今这时节太乱了，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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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现今这时节非常乱，非常乱。<br />
<br />
这城里有个大哥，巨壮，膀大腰圆的，看谁不顺眼就抽谁。他有一兄弟，标准的铁哥们。原来这兄弟可是一街霸，后来减肥了，也压不动人了，就跟着大哥横行天下。要说这兄弟的水性那可是真棒，绝对的浪里白条。原来到处找电线秆子画地盘，后来没罩住，被几个小混混抢走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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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兄弟原来有个死对头，天天掐。后来来了个耍把式的，把两人地盘全给抢了。于是两人叫上大哥抽了那耍把式的一顿，连给他扛大旗的那小流氓也打个半死。其实这小流氓早就想盖过那耍把式的和几个大哥，计划都制定好了，于是就忍着。<br />
<br />
后来这死对头兄弟两个就变特好了，互相罩着。据说跟那耍把式的关系也不错了，因为他特诚恳道歉磕头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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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那小流氓住一小破平房，成天还搞点伪劣小商品。别说，做的特认真，卖的还挺火！他老觊觎边上那大破院子。虽说院子破，住的人还挺多，一大群乞丐。小流氓有一次偷偷爬进去占了院子一角，还拿一板砖威胁那群乞丐。那乞丐其实分两派，一派污衣，一派净衣，还一直不和。小流氓占的是那比较弱的污衣的地盘。净衣帮不仅不帮忙，还偷偷递砖头。后来污衣派出了个叫三毛的老丐，从净衣派老大那里偷学了点打狗阵，进行了改造，创出了自己的风格，在大哥的帮忙下恨抽了小流氓一顿。不过小流氓靠卖小商品赚了不少钱，就硬不承认错误。自给自足，小日子过得也不错。<br />
<br />
那大哥后来打大破院边上的一群农民兄弟，眼见大破院那墙都要塌了。于是污衣兄弟们在毛哥的率领下翻过墙去打大哥。污衣派没别的，就是手下兄弟巨多，且一个个骂人技术一流。最后大哥双拳难敌四手，换了好几路拳术也没奏效。大哥被迫跟污衣兄弟在厕所门口定了“三八条约”。大哥不准跨过男、女厕中间的“三八线”。后来男厕那边却被净衣们接管了。<br />
<br />
那小流氓在打架中负责存放大哥的口粮，于是偷偷吃了不少，还存起来好多。于是他一下成大流氓了。后来大哥虽然打输了，但挑拨几下，竟把净衣帮和几个小乞丐团收归了！那小流氓使劲吃，眼看要超大哥了，却一下得了慢性胃炎，还一直不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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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那污衣兄弟们虽然穷但却一直把要来的口粮分一部分给城南那帮天天卖唱R&#038;B的黑哥们们。于是那帮黑哥们门都特感激污衣帮。可这污衣帮中有几个身上泥比较少的老想单干，于是建了个小房子，任凭污衣帮怎么骂就是不出来。据说房子后面有一暗道，大哥常来送东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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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里太乱了，于是众多大哥，流氓，混混，乞丐等等决定成立个兄弟会。于是从小混混中拽出个叫乱北的老头去当“教父”。不过为了维护几个大哥的权力，又要成立个什么“乱埋会”，出五个“常任埋尸官”。大哥当然是一个，他那跟班的也是，他跟班的兄弟也一样，被大哥收复的净衣帮自然也是。这第五个却在黑哥们们强烈的要求下落入污衣帮手里，他们也是唯一非大哥级别的埋尸官。没办法，谁让人家人占全城1/5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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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在那小流氓和一超生大院都都吵着要当埋尸官。据说乱北那老头已同意小流氓了。污衣帮的兄弟们传说要以不买小流氓的小商品为要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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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现今这时节太乱了，太乱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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