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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十年 Decennis &#187; 文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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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若将织文比裁锦，君衣无处不调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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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8 Jul 2008 16:36:36 +0000</pubDate>
		<dc:creator>浥尘</dc:creator>
				<category><![CDATA[学术]]></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化]]></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杂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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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较之《纽约客》，白先勇的《台北人》一集，手法更是纯熟老辣，实为短篇小说集之中的上品，值得细细品咂，并为之精妙之处击节叫好。 
花城出版社的本子，还附有欧阳子所著的《王谢堂前的燕子》一篇评论，对《台北人》之中的每一篇都加以探索品评。其文字之洗练、见解之深刻，实为我所不能及，读来大有感触。虽然个别论点不免有牵强或粗糙之陋，却难掩其瑜，无怪乎作者会欣欣然收于集中，共为一大观也。我本来也想在《台北人》中择其二三，详加评析，与友共赏，无奈美玉于前，续貂之行似无甚益处，只得作罢，随便说两句杂感算了。 
我读小说，于文字最是挑剔。上品小说，如同上等旗袍，必然裁剪得当，是一个字都不会多、一个字也不能少的。这炼字的功夫绝非一夕可成，而是要古文白话共举，读书写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方能臻此化境。短了这功夫，再精彩的情节安排、人物刻画，总免不得捉襟见肘或是松松垮垮，缺了那种雍容典雅的气度，扭扭捏捏地显出了小家子气。是故文坛上一些久有盛名的大家，远如冰心、曹禺甚至张爱玲，近如王安忆、写《檀香刑》的莫言以及写《兄弟》的余华，都流于繁复冗长。 
冰心、曹禺不应苛责，毕竟白话文尚为新创，他们的写作受了太多欧化语言的影响，应当作为一种尝试而不是成品来阅读。看待婴儿期的白话文创作，应赞赏其大胆改革之精神，而不应执著于它形式上的不够精美。而张爱玲则是被自己华美的文字迷住了：好一块精妙无双的湘绣！左看右看，本该冷酷无情的剪刀下还是做了保留。绣工美则美矣，整体看来却总是有些游离和拖沓。王安忆虽然否认自己在艺术上与张爱玲的承继关系，但文字上看来，确是将张派文艺那种华美的拖沓继续发挥，大段大段的抒情不必要地拖缓了文字节奏，在较不著名的几个中篇（譬如“三恋”）中最为明显，而在《启蒙时代》中略有改善。莫言的《红高粱》还算简练，而《檀香刑》中他也许是因为尝试使用了“猫腔”这种地方戏曲的唱腔作为叙述形式，不加约束的铺陈使得小说失去了简约的美和克制的力度。余华的作品本来有着扣人心弦的节奏和刻画入骨的文字，炼字的功夫也让人叹服。谁能谁知《兄弟》一书中我却全然找不到从前那种阴沉压抑、令人惊悚的讲述，代之以浑浑噩噩疯疯傻傻以及把肉麻当有趣。对这种令人痛心的“大突破”、“大转折”，我除了真心希望真如几位教授所言，这种文字是余华有意为之来抗议我们所处的这个腐败溃烂的时代（虽然我觉得这解释太后现代也太离题万里了），无法做出其他的评价。 
读到《台北人》的文字，真是有一种“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的感慨。甚至特意放慢了阅读速度，好酒慢慢呷。若将织文比裁锦，君衣无处不调匀。只有用这样精巧的文字妆点成的小说，才是真正的绝代佳人，转身亭亭而去，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台北人》中推荐几篇为诸君细读：《游园惊梦》、《永远的尹雪艳》、《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思旧赋》、《一把青》、《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其中《游园惊梦》当为第一：唱腔与叙述的糅合、幻觉与现实的穿插、明场与暗场的过渡，无一不清晰自然。十来个主要人物，无论是出场了的还是只存在于想象和记忆中的，全都交代得全须全尾、活灵活现。在一个不过半个时辰的场景中，把一个横跨了二十年、从南京演到台北的故事通过多个场景的重叠交叉演绎得惊心动魄又留有余地，整篇一气呵成，文采斐然。其实不过是一个昔日南京的同门戏子、今日台北的官太太们重聚首、开宴席外加票昆曲的故事，说浅白也浅白，说深邃却也深不见底。这种宴会，几乎类似于今日的同学聚会，但却略有不同：首先当年蓝田玉、桂枝香、月月红和天辣椒这些女子进了得月台唱戏，和上学就有本质的不同，其最终的“目的”（虽然不一定明言直道）都是嫁入豪门、修成正果，这种竞争的残酷可以使有的人不顾礼义廉耻、无视人伦亲情；而这风月场上的男人，从来就不懂得“忠诚”二字：只要有个更年轻更漂亮更风骚的去勾缠他们，他们随时可以退下已下好的媒定，将未过门的新娘一脚踢开。因此戏子们的同门倾轧就带了更多卖弄风情、献媚争宠的成分，这种聚会也是世俗的、风情的，充满了诱惑与抗拒、圈套和猎物，每个人都在志得意满地（或者至少装作志得意满地）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身上的炫目穿戴是在展示未出场的夫君有多么显赫以及自己有多么受宠，而带来的年轻副官则是她们更加得意的战利品，是对她们无边魅力的最好佐证——却又都在小心翼翼地防范着别人对于她们战利品（往往是副官情人）的无情掠夺。这种聚会对于年华半老、丧夫失势的女主角，不消说是残忍而令她痛苦伤感的，但这种痛苦伤感于内是五内俱煎，对外却是克制的、古雅的，而这古风古韵中，正透出了属于那个已经消逝的贵族时代的一种清高。白先勇特殊的家世背景以及学贯中西的文化底蕴决定了他对于这种题材的独到把握：越是上流社会暗藏机锋的谈笑，越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大场面，他便写得越是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不是红楼，胜似红楼。 
后面的还没写完，今天太晚了，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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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较之《纽约客》，白先勇的《台北人》一集，手法更是纯熟老辣，实为短篇小说集之中的上品，值得细细品咂，并为之精妙之处击节叫好。 </p>
<p>花城出版社的本子，还附有欧阳子所著的《王谢堂前的燕子》一篇评论，对《台北人》之中的每一篇都加以探索品评。其文字之洗练、见解之深刻，实为我所不能及，读来大有感触。虽然个别论点不免有牵强或粗糙之陋，却难掩其瑜，无怪乎作者会欣欣然收于集中，共为一大观也。我本来也想在《台北人》中择其二三，详加评析，与友共赏，无奈美玉于前，续貂之行似无甚益处，只得作罢，随便说两句杂感算了。 </p>
<p>我读小说，于文字最是挑剔。上品小说，如同上等旗袍，必然裁剪得当，是一个字都不会多、一个字也不能少的。这炼字的功夫绝非一夕可成，而是要古文白话共举，读书写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方能臻此化境。短了这功夫，再精彩的情节安排、人物刻画，总免不得捉襟见肘或是松松垮垮，缺了那种雍容典雅的气度，扭扭捏捏地显出了小家子气。是故文坛上一些久有盛名的大家，远如冰心、曹禺甚至张爱玲，近如王安忆、写《檀香刑》的莫言以及写《兄弟》的余华，都流于繁复冗长。 </p>
<p>冰心、曹禺不应苛责，毕竟白话文尚为新创，他们的写作受了太多欧化语言的影响，应当作为一种尝试而不是成品来阅读。看待婴儿期的白话文创作，应赞赏其大胆改革之精神，而不应执著于它形式上的不够精美。而张爱玲则是被自己华美的文字迷住了：好一块精妙无双的湘绣！左看右看，本该冷酷无情的剪刀下还是做了保留。绣工美则美矣，整体看来却总是有些游离和拖沓。王安忆虽然否认自己在艺术上与张爱玲的承继关系，但文字上看来，确是将张派文艺那种华美的拖沓继续发挥，大段大段的抒情不必要地拖缓了文字节奏，在较不著名的几个中篇（譬如“三恋”）中最为明显，而在《启蒙时代》中略有改善。莫言的《红高粱》还算简练，而《檀香刑》中他也许是因为尝试使用了“猫腔”这种地方戏曲的唱腔作为叙述形式，不加约束的铺陈使得小说失去了简约的美和克制的力度。余华的作品本来有着扣人心弦的节奏和刻画入骨的文字，炼字的功夫也让人叹服。谁能谁知《兄弟》一书中我却全然找不到从前那种阴沉压抑、令人惊悚的讲述，代之以浑浑噩噩疯疯傻傻以及把肉麻当有趣。对这种令人痛心的“大突破”、“大转折”，我除了真心希望真如几位教授所言，这种文字是余华有意为之来抗议我们所处的这个腐败溃烂的时代（虽然我觉得这解释太后现代也太离题万里了），无法做出其他的评价。 </p>
<p>读到《台北人》的文字，真是有一种“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的感慨。甚至特意放慢了阅读速度，好酒慢慢呷。若将织文比裁锦，君衣无处不调匀。只有用这样精巧的文字妆点成的小说，才是真正的绝代佳人，转身亭亭而去，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p>
<p>《台北人》中推荐几篇为诸君细读：《游园惊梦》、《永远的尹雪艳》、《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思旧赋》、《一把青》、《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其中《游园惊梦》当为第一：唱腔与叙述的糅合、幻觉与现实的穿插、明场与暗场的过渡，无一不清晰自然。十来个主要人物，无论是出场了的还是只存在于想象和记忆中的，全都交代得全须全尾、活灵活现。在一个不过半个时辰的场景中，把一个横跨了二十年、从南京演到台北的故事通过多个场景的重叠交叉演绎得惊心动魄又留有余地，整篇一气呵成，文采斐然。其实不过是一个昔日南京的同门戏子、今日台北的官太太们重聚首、开宴席外加票昆曲的故事，说浅白也浅白，说深邃却也深不见底。这种宴会，几乎类似于今日的同学聚会，但却略有不同：首先当年蓝田玉、桂枝香、月月红和天辣椒这些女子进了得月台唱戏，和上学就有本质的不同，其最终的“目的”（虽然不一定明言直道）都是嫁入豪门、修成正果，这种竞争的残酷可以使有的人不顾礼义廉耻、无视人伦亲情；而这风月场上的男人，从来就不懂得“忠诚”二字：只要有个更年轻更漂亮更风骚的去勾缠他们，他们随时可以退下已下好的媒定，将未过门的新娘一脚踢开。因此戏子们的同门倾轧就带了更多卖弄风情、献媚争宠的成分，这种聚会也是世俗的、风情的，充满了诱惑与抗拒、圈套和猎物，每个人都在志得意满地（或者至少装作志得意满地）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身上的炫目穿戴是在展示未出场的夫君有多么显赫以及自己有多么受宠，而带来的年轻副官则是她们更加得意的战利品，是对她们无边魅力的最好佐证——却又都在小心翼翼地防范着别人对于她们战利品（往往是副官情人）的无情掠夺。这种聚会对于年华半老、丧夫失势的女主角，不消说是残忍而令她痛苦伤感的，但这种痛苦伤感于内是五内俱煎，对外却是克制的、古雅的，而这古风古韵中，正透出了属于那个已经消逝的贵族时代的一种清高。白先勇特殊的家世背景以及学贯中西的文化底蕴决定了他对于这种题材的独到把握：越是上流社会暗藏机锋的谈笑，越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大场面，他便写得越是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不是红楼，胜似红楼。 </p>
<p>后面的还没写完，今天太晚了，以后再说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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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句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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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2 Mar 2008 00:38:59 +0000</pubDate>
		<dc:creator>啟銘</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文化]]></category>
		<category><![CDATA[杂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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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賢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湯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惡汙君不辭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趨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
近日隨手從書架上拿下一本未標點的四書集註，以未句讀的方式呈諸上，僅想說明一個我們都發現了很久的問題：文言文不句讀很難讀懂。同時論語中又有一些例子因為句讀的不同導致不一樣的理解。句讀的缺失，似乎給我國古代文化的傳承造成了一定障礙，當然從另一角度來看，未句讀的句子可以被重新闡釋，以起到闡釋人預期的效果，所以才造成了中國古代思想界對於儒家思想的無數次註釋。
句讀，在中國古代，從來都是進入私塾先生教導學生的第一項技能。句讀之不知，被很多古代人認為是文盲的標緻。其實也正是這樣，句讀之不知，只可誦讀單字，那就不可能對書本有任何連續的理解。所以，句讀對於我國古代很重要，對於今日有志了解中國古代文化的學者來說，句讀也是直接閱讀原文的基本功底。但最近在看這本四書集註的時候，總在思考，為甚麼我們非要讓讀者句讀不可？難道作者自己寫的時候就不知道句讀？
其中一種解釋是春秋戰國時期，書寫十分不易，書寫成本較高，所以當時的文言文的表達，盡量以簡潔為主，就連句與局之間的斷結也被直接忽略了。但我個人並不贊同如此說法，先進遺用的句讀方式不過是在句末加個“○”，以表示一個語句的斷點。甚至也可以直接用“、”來斷句。即使在戰國時期以竹簡書寫，多刻那麼條橫杠，這又何妨。
但如果我們研究別的書寫系統，一樣也可以發現如此現象。就像哥特語，和文言文一樣不具有標點。可能這個問題是需要從人類書寫系統發展的角度來考慮的，不是一個民族存在的問題。我在此姑且臆測一種解釋：
橫向比較世界上的文字發展，幾乎在所有文化中，文字不僅僅具有傳達意思的作用，還代表了識字人的社會地位。在很多古代社會中，只有社會地位相對較高的貴族階級才可能識字。當中國的文字從很多史前文明的器皿上得到起源，被龜殼甲骨所傳承，最後刻錄於竹簡上的時候，文字的形狀發生了很大變化，但識字的群體並沒有改變。因為漢字的複雜構成，中國的識字率直至近代才又很顯著的提高。也就是說，中國社會，不論甚麼時候，識字和閱讀不是大多數人所能做到的。雖然尋常百姓家也可以出秀才甚至狀元，但這樣無背景的奮鬥都是依靠當時一個氏族甚至一個村落來完成的。識字和閱讀，這種不具實際生產意義的技能，並不是中國古代大多數人所需要擔憂的。所以，即使文化從古以來都缺少閱讀的句讀，但這並不是大多數人的問題。而作為讀書人，從小研習如何句讀，自然閱讀也不成問題，並無心去改變這樣的現狀。最終，中國社會在其自身表達上被文字束縛了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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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賢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湯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惡汙君不辭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趨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p>
<p>近日隨手從書架上拿下一本未標點的四書集註，以未句讀的方式呈諸上，僅想說明一個我們都發現了很久的問題：文言文不句讀很難讀懂。同時論語中又有一些例子因為句讀的不同導致不一樣的理解。句讀的缺失，似乎給我國古代文化的傳承造成了一定障礙，當然從另一角度來看，未句讀的句子可以被重新闡釋，以起到闡釋人預期的效果，所以才造成了中國古代思想界對於儒家思想的無數次註釋。</p>
<p>句讀，在中國古代，從來都是進入私塾先生教導學生的第一項技能。句讀之不知，被很多古代人認為是文盲的標緻。其實也正是這樣，句讀之不知，只可誦讀單字，那就不可能對書本有任何連續的理解。所以，句讀對於我國古代很重要，對於今日有志了解中國古代文化的學者來說，句讀也是直接閱讀原文的基本功底。但最近在看這本四書集註的時候，總在思考，為甚麼我們非要讓讀者句讀不可？難道作者自己寫的時候就不知道句讀？</p>
<p>其中一種解釋是春秋戰國時期，書寫十分不易，書寫成本較高，所以當時的文言文的表達，盡量以簡潔為主，就連句與局之間的斷結也被直接忽略了。但我個人並不贊同如此說法，先進遺用的句讀方式不過是在句末加個“○”，以表示一個語句的斷點。甚至也可以直接用“、”來斷句。即使在戰國時期以竹簡書寫，多刻那麼條橫杠，這又何妨。</p>
<p>但如果我們研究別的書寫系統，一樣也可以發現如此現象。就像哥特語，和文言文一樣不具有標點。可能這個問題是需要從人類書寫系統發展的角度來考慮的，不是一個民族存在的問題。我在此姑且臆測一種解釋：<br />
橫向比較世界上的文字發展，幾乎在所有文化中，文字不僅僅具有傳達意思的作用，還代表了識字人的社會地位。在很多古代社會中，只有社會地位相對較高的貴族階級才可能識字。當中國的文字從很多史前文明的器皿上得到起源，被龜殼甲骨所傳承，最後刻錄於竹簡上的時候，文字的形狀發生了很大變化，但識字的群體並沒有改變。因為漢字的複雜構成，中國的識字率直至近代才又很顯著的提高。也就是說，中國社會，不論甚麼時候，識字和閱讀不是大多數人所能做到的。雖然尋常百姓家也可以出秀才甚至狀元，但這樣無背景的奮鬥都是依靠當時一個氏族甚至一個村落來完成的。識字和閱讀，這種不具實際生產意義的技能，並不是中國古代大多數人所需要擔憂的。所以，即使文化從古以來都缺少閱讀的句讀，但這並不是大多數人的問題。而作為讀書人，從小研習如何句讀，自然閱讀也不成問題，並無心去改變這樣的現狀。最終，中國社會在其自身表達上被文字束縛了千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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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生活化的时尚？</title>
		<link>http://decennis.com/blog/2007/05/11/%e7%94%9f%e6%b4%bb%e5%8c%96%e7%9a%84%e6%97%b6%e5%b0%9a%ef%bc%9f-2/</link>
		<comments>http://decennis.com/blog/2007/05/11/%e7%94%9f%e6%b4%bb%e5%8c%96%e7%9a%84%e6%97%b6%e5%b0%9a%ef%bc%9f-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1 May 2007 01:15:53 +0000</pubDate>
		<dc:creator>墨非</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文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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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为世界时尚知名品牌，LV（Louis Vuitton）的每一次时装发布会都会成为时尚界的焦点。在LV的各类珍品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一个个精致前卫的手包了。而在2007春夏时装发布会上，LV推出的“编织袋”系列提包却成为了媒体及评论家抨击的对象。其最突出的特点即为类似于编织袋的编织工艺、红白蓝三色（和编织袋基本颜色相同）以及塑料的光泽。而LV最为标志性的图章则仿佛成为了印证其品牌尊贵地位的唯一象征。同时在07-08的各大品牌时装发布会上，设计师不断从生活中汲取灵感而创造出的新潮流延续着世界对于时尚“生活化”的讨论。网上甚至有人将几场不同时装发布会的主题戏谑为“LV的编织袋，Chanel的千层底以及Prada 的健美裤”。以往和公众生活严重脱节的时尚产业，在尝试更加接近生活的设计风格后，为何无法被大众真正接受？

让我们回过头来，再次审视LV的“编织袋”。实际上，这一系列的提包完全是由牛皮制作，并运用了高端工艺对其进行处理，使其呈现出塑料的外观。而选用牛皮则完全避免了聚乙烯（普通编织袋的主要材料）的粗劣触感，让每一款提包都为使用者带来舒适的感受。作为LV的设计师，Marc Jacobs将日常用品和非凡创意融为一体，所创造的乃是最贴近生活而又最时尚的艺术精品。
都说艺术源于生活，而如今时尚界也加入了“生活化”的行列。人们在世界不断发展、主流文化间不断交汇促进的时代中学会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时尚。相对的，当越来越多的人走向时尚的时候，时尚产业也迎合了更加贴近生活的趋势。只是人们对于完全生活化的时尚抱着嘲讽的态度。如果时尚如此简单，只需要从街头买个5块钱的编织袋就能和世界品牌接轨，我们又何须所谓时尚？但是，时尚和大众之间始终存在着距离。一款LV提包，在其令人费解的外表之下，是顶尖的制作工艺和对细节周密的考量。一款LV皮包和普通编织袋之间存在的差别，并不局限于材质和工艺，而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理解和表达。一股新潮流，并非设计师的凭空想象，而是一种对于时代现象的敏感和敏锐。当中西文化碰撞、复古思潮和环保话题用时装体现在世人面前时，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件时装设计作品背后凝聚了整个社会的思潮。同样的，一款LV皮制编织袋，我相信它所表达的不仅仅是一种生活化的时尚。 而这一切，远远超出了人们对于其平凡外在的认识。
艺术源于生活，而艺术又高于生活。作为新潮流的一个代表，“编织袋”在贴近生活的同时，表现出了艺术品所具备的高超境界。我想，它的潜在影响将超越人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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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作为世界时尚知名品牌，LV（Louis Vuitton）的每一次时装发布会都会成为时尚界的焦点。在LV的各类珍品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一个个精致前卫的手包了。而在2007春夏时装发布会上，LV推出的“编织袋”系列提包却成为了媒体及评论家抨击的对象。其最突出的特点即为类似于编织袋的编织工艺、红白蓝三色（和编织袋基本颜色相同）以及塑料的光泽。而LV最为标志性的图章则仿佛成为了印证其品牌尊贵地位的唯一象征。同时在07-08的各大品牌时装发布会上，设计师不断从生活中汲取灵感而创造出的新潮流延续着世界对于时尚“生活化”的讨论。网上甚至有人将几场不同时装发布会的主题戏谑为“LV的编织袋，Chanel的千层底以及Prada 的健美裤”。以往和公众生活严重脱节的时尚产业，在尝试更加接近生活的设计风格后，为何无法被大众真正接受？<br />
<img src="ttp://fashion.qqread.com/ArtImage/20061222/nw5_2.jpg" alt="" /><br />
让我们回过头来，再次审视LV的“编织袋”。实际上，这一系列的提包完全是由牛皮制作，并运用了高端工艺对其进行处理，使其呈现出塑料的外观。而选用牛皮则完全避免了聚乙烯（普通编织袋的主要材料）的粗劣触感，让每一款提包都为使用者带来舒适的感受。作为LV的设计师，Marc Jacobs将日常用品和非凡创意融为一体，所创造的乃是最贴近生活而又最时尚的艺术精品。</p>
<p>都说艺术源于生活，而如今时尚界也加入了“生活化”的行列。人们在世界不断发展、主流文化间不断交汇促进的时代中学会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时尚。相对的，当越来越多的人走向时尚的时候，时尚产业也迎合了更加贴近生活的趋势。只是人们对于完全生活化的时尚抱着嘲讽的态度。如果时尚如此简单，只需要从街头买个5块钱的编织袋就能和世界品牌接轨，我们又何须所谓时尚？但是，时尚和大众之间始终存在着距离。一款LV提包，在其令人费解的外表之下，是顶尖的制作工艺和对细节周密的考量。一款LV皮包和普通编织袋之间存在的差别，并不局限于材质和工艺，而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理解和表达。一股新潮流，并非设计师的凭空想象，而是一种对于时代现象的敏感和敏锐。当中西文化碰撞、复古思潮和环保话题用时装体现在世人面前时，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件时装设计作品背后凝聚了整个社会的思潮。同样的，一款LV皮制编织袋，我相信它所表达的不仅仅是一种生活化的时尚。 而这一切，远远超出了人们对于其平凡外在的认识。</p>
<p>艺术源于生活，而艺术又高于生活。作为新潮流的一个代表，“编织袋”在贴近生活的同时，表现出了艺术品所具备的高超境界。我想，它的潜在影响将超越人们的想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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