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余华,是读那本鲜红封面的《活着》。默默无言中,“活着”这两个沉重的字,被岁月之犁压进一条条深沟里,来年结成沉甸甸的红高粱,粒粒看来皆是血。轻咬慢嚼,有甜丝丝的腥气。
很难把《活着》里的余华归为一个先锋派作家:张扬恣肆的语言,画面感强烈的叙事,字里行间作者淡淡的自鸣得意,以及那个不停咀嚼生活记忆的福贵老汉——怎么看怎么主流。对死亡的描写是俭省的、平静的。《活着》中的死亡,不可谓不荒诞:为营救当权者难产的妻子,抽血过多而死。然而,尽管死亡的设计是如此荒谬,作者对死亡的渲染却十分严肃。这种巧妙的暗讽,如同西服革履却穿了不同颜色的袜子,与有心人增一笑耳,先锋之名,恐不妥当。过于纯熟的手腕下,绘出的线条也许就失于圆滑。
然而《一九八六》里的余华,却是一个年轻的余华,锋芒毕露的余华,摇旗呐喊的余华。一个表情丰富不屑于掩饰的余华。
再说两句题外话。
写浩劫和伤痛的小说,往往喜欢写两种人。英雄和常人。都是走极端。英雄就是处处异象,弄潮时代,翻手为云覆手雨。常人就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一张间谍脸,掉进人堆都不见。写英雄是为了写波诡云谲史海沉浮之中,一个英雄如何迎风而立英姿飒爽,写常人却是为了写黑云压城之时,被毒害的内心是如何挣扎纠结扭曲——因此,越普通越正常的人,内心的旅程才越一波三折。
然而余华写的这个中学教师,当然不是英雄,“一个循规蹈矩的中学历史教师”而已;却更不是正常人。大学里便醉心于酷刑研究,埋首书卷、积累笔记,并不是常人所为,而明白无误地潜埋着一颗黑暗的种籽。特异的美学爱好,对暴力的向往,对罪与罚的执著……这个“循规蹈矩”的中学教师,在还是一个大学学生时候,内心的风暴便小有显露。
虽然这颗种籽的发芽,是在十年风暴之中。
中国传统上就有个很有趣的意象:阵。阵之所以伟大,在于其对于敌方军队的囚禁作用。既然有阵,就有破阵。《兰陵王破阵乐》,金石之声,今世再不闻也。
囚禁,是余华审美语汇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作茧自缚,为阵自困。因为害怕失去,中学教师囚禁了美——假以保护之名。他爱的妻子的美,本是个源于自由的意象:两只红蝴蝶驮着油黑的辫子在空中翩翩飞翔——却横遭了他的囚禁。妻子没有反对(在他的审美世界里,美的化身总因该是柔顺的,譬如走上刑场的囚徒,周身环绕着自我牺牲的光彩),从此与他一样禁足不出。
安全感是囚禁之举最初的意义,却也是囚禁之举最终的尴尬。妻子的确收获了虚假的安全感,但失去了自由的美,渐渐变得麻木。人渐渐成为木偶,不见了飞扬的灵动。这种虚假的安全感却未能欺骗他自己:身兼狱卒与囚徒二职的他,因为担心将从自己构建的牢笼走入别人构建的牢笼,总是惊怖异常。
终于,他的被捕结束了他的自我囚禁。然而被捕之后,等待他的又是囚禁。这一次的囚禁却是有终点的:通向审判,通向刑罚。
当红卫兵的脚步渐渐逼近的时候,他预感到自己将要领受的刑罚渐渐逼近。大踏步地,他将走上那一条自己已经千遭万遍幻想过的鲜血之路,作刀尖之舞,以生命为刑罚之美献祭。破阵!破阵!刑罚,将如九天之雷降临大地,终结压抑憋闷的囚禁之夜,让一场鲜血之雨荡涤世间万物,再无尘埃。也许是被记忆深处对于暴力美学的热爱所激动着,他变得兴奋异常,呐喊跳跃。红色的舞鞋,穿上便不停起舞,再不停歇。破阵!破阵!——竟无意间逃到了街上。
忽然“自由”了的他,并不愿意领受这一份“自由”——不知怎地,他又一次成功地把自己囚禁:囚禁在过去的时间里。记忆闪回,蝴蝶飞舞,一幕幕一重重,让他无法离开。这一次囚禁的是心魂,他永远无法解脱。这种囚禁与天地同寿,成为横亘在宇宙间的一个巨大的孤独。
不知不觉间,新的时代已经到来。曙光下没有他的位置:新的时代已经不接纳刑罚,不接纳囚禁,不接纳他的美学观,不接纳伤疤,不接纳鲜血——不接纳属于过去的他。
成为了不合时宜的疯子,他行走在白骨森森鲜血淋淋的世间,徒劳地寻找这一场囚禁的终点:刑罚。红舞鞋踏上刑场,他用脚丈量囚禁的长度。破阵,破阵!只有通过刑罚,囚犯才能解脱。献祭越是惨烈,解脱越是彻底。而他,有资格享受极品刑罚——他大学时代心心念念的中国酷刑。有了刑罚为囚禁封缄,囚禁才有了意义,有了荣光万丈。
琵琶继续乱弹。多骨少肉的音色,铮铮琮琮。
他,即使是沦为一个可怜的疯子,仍然实现了他对囚禁的抗争。而同时代的人,更多的却是选择了接受囚禁。妻子自不必说,屈服于他的囚禁,又反过来囚禁了她和他的女儿。千千万万个走过浩劫的家庭,为了能够沐浴在新的曙光中,不惜割断了与过去连接的脐带,而把自己囚禁在了没有历史感的现在,甘心成为不知从何来、向何去,坐以待毙的囚徒。
难道,这样的囚禁,便不可悲?